空军工程大学关于遴选2020年博士研究生文职人员预选对象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31 阅读量:

为延揽更多志愿服务国防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为地方优秀人才提供更多服务军队的择业机会,现就我校持续2020年文职人员招录博士研究生预选对象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大学简介

空军工程大学坐落于千年古都西安,是空军最高专业技术学府,是人民空军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摇篮,是军事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大学1999年由原空军工程学院、导弹学院和电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3所学院均具有近60年办学历史。目前形成航空工程学院、防空反导学院、信息与导航学院、空管领航学院、装备管理与无人机工程学院、研究生院、航空机务士官学校、基础部、军政基础系六院一校一部一系总体布局。大学有5个校区,占地10300余亩,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设施和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军生态营区

大学主要为空军航空兵、地面防空兵、通信兵等主要兵种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和指挥军官,承担空军70%地面军官及20余个国家留学生的培训任务。目前在校学员1万余人,其中研究生学员15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72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51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青年长江学者、求是奖获得者等200余人。

大学现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本科专业(方向),形成了覆盖工、理、军、管等学科门类,空天网融合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军队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军队(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2年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等2个学科进入前10名。建有西北高校中功能最先进的室内综合训练馆,拥有完备的作战飞机、地空导弹、通信导航、航空管制等实习训练场所。

二、军队文职人员及其福利待遇

(一)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简称《条例》)规定的,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主要待遇如下:

1.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发到个人的一般工资水平为:硕士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工资标准为95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工资标准为11000元左右(以上均以陕西西安为例,含住房补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按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每年发放奖励工资。

2.住房保障。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租用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3.社会保险。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文职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军队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4.福利抚恤。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拥有4所幼儿园(陕西省西安市3所、河南省信阳市1所),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文职人员子女可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待遇。根据承担和参与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工作,发放科研岗位等级津贴(现行标准正高3000/月,副高2500/月,中职2000/月,初职1000/月)和科研绩效津贴(按照科研项目研究经费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发,科研项目组成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均可享受)。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发放课时费(现行标准是高职60/课时,中职50/课时,初职40/课时)。按照现役干部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育教育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夫妻两地分居费等福利待遇制度;现行标准每月报销200元通信费。按照规定发放文职人员制服,享受寒暑假正常休整。

三、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预选对象

预选对象是指符合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的规定要求,达到我校人才选拔基本条件,并通过我校考核的招录意向人选。对于被确定为我校文职人员招录预选对象的,优先设置文职人员招考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优先列入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其他航空航天、兵器科学、电子通信、空中管制、地面领航、基础教学、外语政工等相关专业没有合适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报名,我们将结合人才需求计划做出合理安排

(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为2020630取得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高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均可参加)推荐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为原985211工程(或者双一流高校)院校毕业,特别优秀的第一学历可以适当放宽;在校学习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符合文职人员招考基本条件。

四、遴选程序

1.组织申请推荐。报名分为个人申请、干部推荐和专家提名三种方式,时间截止到20191130日,采取递交应聘材料网上投递材料的方式进行专家提名相关专业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教授实名推荐(递交材料时应附专家教授简历)。报名材料按照清单(附件2)要求准备,PDF扫描版发送至大学统一邮箱:kgdwzry@163.com纸质材料邮寄到: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东路甲字1号政治工作处麻晓伟干事收,电话:02984786139

2.审核确定对象。本次预选采取边报名推荐边审核资格的方式进行,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直接列入预选对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反馈做好解释工作。各单位可以根据预选岗位空缺和报考人员情况,定期上报推荐材料,大学政工处研究审核后可确定为预选对象,并与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3.持续跟踪关注。对确定为预选对象的,双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持续加强跟踪关注,在研究拟制2020年招考岗位计划、考试报名和全军统一考试等关键节点主动联系,动态掌握预选对象学历学位取得情况和本人思想变化。

五、咨询方式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空军工程大学政治工作处所有。如有疑问,请与指定联系人咨询。

人:麻干事

联系单位: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东路甲字1号空军工程大学政治工作处

联系电话:029-84786139(注:报名者可在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点至12点致电咨询)

 

附件:

1、文职人员预选对象申请材料清单(点击下载)

2学科专业补充需求计划(点击下载)

附件1 

文职人员预选对象申请材料清单

 

1.身份证;

2.个人应聘简历;

3.毕业证、学位证(全部学历的);

4.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全部学历的);

5.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奖励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没有不作要求);

7.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8.尚未毕业的提供在校攻读证明,可以正常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彩色电子版,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附件2 

学科专业补充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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