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经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调省招生办公室,从报考军队院校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3至4倍的数量,确定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对象;生源不足时,进行生源调剂,或组织上线考生补充填报志愿。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体格检查结果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